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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sbxmzj1 -/2023-0314001 公文目录: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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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2)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4)负责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导督促全县乡(镇)实施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查了解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退休人员和非农人口中的贫困人口状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确保农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正常运行;

(5)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6)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7)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承办本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事务,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维护好边界“点、线”法定线、界务管理工作;

(8)承办本区域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审核报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9)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10)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11)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12)负责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

(14)负责五保户供养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办敬老院的工作,负责城乡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和社会工作股、社会组织管理股6个股。所属单位3个(预算由双柏县民政局统一管理,未单独编制预算),分别是:

1.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2.殡葬管理所;

3.双柏县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重点工作:(一)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全面落实社会福利待遇政策。(四)切实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五)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六)积极发展慈善和社工事业。(七)全面推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八)切实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九)扎实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十)强化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管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的2辆殡仪服务车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154,760.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154,760.0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4,363,058.40元,下降17.10%,主要原因是:一是殡仪馆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交通补助、保险费减少,三是保障人数比上年减少预算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154,760.04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0元; 本年收入21,154,760.0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154,760.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363,058.40元,下降17.10%,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殡仪馆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在职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交通补助、保险费减少,三是保障人数比上年减少预算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与上年0元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154,760.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54,760.04元,其中:基本支出7,360,340.04元,与上年7,021,918.44元对比,增加338,421.60元,增长4.8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二是行政人员公积金缴费提高;项目支出13,794,420.00元,与上年18,495,900.00元对比,减少4,701,480.00元,下降25.42%,主要原因分析,保障民生人数比上年减少,预算项目支出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154,760.04元,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如下:

1.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433,042.46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交通补助;

2.20802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64,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民政事务员工资。

3.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10,349.4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4.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8,615.67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保险。

5.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5,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6.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9,0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7.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3,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补助。

8.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859,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

9.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3,2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惠民殡葬补助及殡仪馆运行经费。

10.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212,9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残疾人护理补贴。

11.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48,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

12.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278,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

13.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02,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

14.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79,1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特困人员救助补助;

1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57,894.3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纳;

1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8,385.9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

1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45,845.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18.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792.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大病保险缴纳;

19.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3,389.76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21,154,760.04元,其中:

1.基本支出7,360,340.04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1,336,368.00元,30102津贴补贴:1,057,464.00元,30103奖金:638,106.00元,30107绩效工资:686,83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8,615.67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375,000.00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6,280.32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845.43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066.46元,30113住房公积金:393,389.76元,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71,200.00元,30205水费:6,000.00元,30206 电费:8,500.00元,30207邮电费:5,800.00元,30211差旅费:3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38,0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71,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00.00元,30302退休费:306,149.40元,30305遗属补助29025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6,500.00元;

2.项目支出13,794,420.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200,000.00元,30305生活补助:12,594,42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6,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0,000.00元,较上年110,000.00元相比,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因公出国(境)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20,000.0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24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0,000.00元,较上年90,000.0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00.00元,较上年90,000.0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县本级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无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内容中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7.“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0.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5,800.00元,与上年415,400.00元对比,减少29,600.00元,下降7.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机关工勤人员较上年分别减少1人,其他交通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柏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0,947,617.75元,其中,流动资产922,057.53元,固定资产4,943,177.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5,077,582.55元,无形资产4,8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70,813.4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服务建设增加,在建工程增加,未缴殡葬收费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上报的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32200331400111



140004双柏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404224163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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